09 March 2005
18.10
昨天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。
虽然可以说是意料之中,但是也有点出人意表。
其实法律的约束性远比不上道德的束缚。
古代的时候,什么法律都没有,但是男婚女嫁又何尝如同现代社会这般随便?
现在呢,有了法律的保护,大家想离就离,想结就结,毫无顾虑。
虽说白头偕老颇为幻想,女人三从四德很是封建,但是夫妻相敬如宾难道也不对吗?
且不说现在的One Night Stand越来越普遍,大有全民同搞的趋势,但是,毕竟道德指标还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最终导向,而不是我们人类的随意程度。
对不起,是你们人类。
DianJun, the Butterfly, amourized @ 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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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爱你
爱疯了